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[台灣]都會區的定義

1.中心都市人口達20萬以上2.且70%以上住在都市化地區之內3.70%以上是在本鄉鎮市工作4.大都會區:100萬以上5.次都會區:30~100萬6.兩個中心都市:相距25公里以內,或者比鄰面長達一公里以上;而且就業通勤上有緊密聯繫7.都會區的名字須同時命名,人口多者在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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